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j9九游会登陆

发布日期:2024-06-07 17:07 编辑:住建委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阅读:

宿建﹝2024﹞72号


各县(区)、园区住建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建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 149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 150号令)以及《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精神,我局于2024年3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组织2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配备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和2名专家。通过企业项目报送、项目抽取、集中查看、询问、网络监测等方式,从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行为以及成果文件质量等方面开展检查。按照一定的抽查比例,以在宿州市进行登记信用信息的造价咨询企业为主,结合“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随机抽取企业。共抽取了18家企业24个造价咨询项目。抽取项目涵盖土建、市政、装饰、绿化、安装专业,涉及工程造价约20.45亿元。此次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约28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受检企业进行了及时反馈,同步形成监督检查记录。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约谈企业2家。

检查的重点是以抽检造价咨询项目为载体,采取检查组与受检企业背靠背的形式,一是核查企业注册造价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以便核查注册造价师的注册行为;二是检查企业及其注册人员是否存在《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注册造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及《安徽省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三是检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流程、计价依据、计价规范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资料归档等内容是否符合安徽省造价咨询立卷标准。

二、存在问题

(一)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方面

1、个别企业未按检查要求提供项目编审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少数企业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内容没有体现完整;个别企业未签订造价咨询合同。

3、个别企业法人或其授权人未在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上签章。

4、部分企业项目组造价师的专业配备不齐全,不能满足成果文件质量的要求。

5、少数外省企业没有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要求进行单项业务登记。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行为方面

1、签章不规范,部分造价工程师规范签章意识不强,部分项目成果文件上编审造价工程师只盖执业印章未签字,不符合计价规范的要求。

2、执业不合规,个别造价工程师涉嫌超出注册专业范围执业。

(三)成果文件质量方面

1、质量控制落实不严格

个别项目没有质量控制流程表或质量控制流程表中造价师只盖章未签字,质量控制流于形式。

2、计价依据、计价规范执行不到位

个别项目执行2005计价依据时,管理费、利润率、规费和组织措施费存在取费不一致现象,缩短工期费存在同时计取的情况;个别项目单体工程中措施费和不可竞争费的计取,存在不一致现象,土方过程中的不可竞争费费率计取不正确;部分竣工结算审核项目以独立费计取的项目,没有计价依据,控制价编审项目,没有询价记录;部分项目清单未按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清单项目与定额子目未能一一对应;个别国有投资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未执行项目所在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个别项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不可竞争费的计取不正确;个别项目的成果文件不完整,缺少单价分析表和材料价格表。

3、归档立卷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咨询成果文件、过程文件的收集整理、留存、归档不符合安徽省造价咨询立卷标准,成果文件、过程文件不完成,尤其是过程缺失比较多,如缺少目录、工作方案、质量控制流程表、询价记录表等。

三、指导意见

(一)本次检查中,对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代建项目(一标段)徐庄小区(一期)代建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宿州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安置房代建项目5标段(黄庄小区(北区))代建”项目;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高新区二初中、九小人民路校区智慧教育板块施工”项目,咨询成果文件档案资料完整、编制审核责任落实到位、质量良好。

三)本次检查中,对问题较突出的企业进行约谈教育;对其他存在问题的企业造价师,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至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对标整改措施。各造价咨询企业要根据监督检查意见书内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和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整改情况和材料按监督检查意见书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书面整改材料,为切实保障整改效果,市住建局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加强造价咨询业信用管理。针对此次检查结果,市住建局将会同市政务局通过“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管理系统”“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等业务管理系统纳入信用记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造价咨询市场挂靠、转包、出具虚假、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企业和造价执业人员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根据四季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监督检查结果,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造价咨询行业监管力度,规范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